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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噪音
平凡的心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1-12 15:01: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2606
石排镇太和圩路13号104室,“贼下饭-干拌烤鸭-烤鸡(石排店)”,近期经常在晚上22点后,甚至恶劣到23时仍有噪音,包括在店内进行食材的处理,主要造成噪音部分包括:砍刀劈砍食材;搬运处理后的食材。 投诉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施行)作为社会生活噪音治理的 “专门法”,这部法律从责任主体、具体场景、防控义务三方面划定了噪音污染的红线,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是核心定义与责任原则。第二条明确,“社会生活噪声”是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噪声外的干扰声音;噪声污染不仅指“超过排放标准”,还包括“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导致的干扰现象。这意味着即便噪音没超标,但未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影响他人,也可能构成侵权。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和第二百九十四条;《治安管理处罚法》。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东莞市石排镇回复如下:1、经石排镇石排村委会调查,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村工作人员于2026-1-15 15:56联系市民。我村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注意作业音量,避免在夜间砍物及搬运食材。下来,将加强人员巡逻劝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石排村委会,联系电话:86651558。2、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调查,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执法人员到您举报的涉事地点检查,发现您举报的三家商铺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均有独立的食品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地址。结合目前您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执法人员调查情况,您举报该地点存在“一店多门头注册”一事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应当立案的条件,我局依法不予立案。(告知时间:2026年1月15日,告知方式:手机短信)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联系电话:0769-865555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您反映贼下饭-干拌烤鸭-烤鸡(石排店)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的举报事项,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排税务分局答复如下: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令49号)第十七条,建议您提供有关偷税漏税的佐证材料,待您提供后,我分局会为您跟进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分局:0769-86558101咨询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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