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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东莞虎门保利时区物业服务中心不作为

微信用QSxZF 来自: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1-13 10:14: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2781
处理用时:7天6小时52分
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报修及环境卫生投诉长期敷衍推诿,使用“已反馈”、“无时间节点”等话术进行无效回复,实质性服务缺失,构成严重违约。

事实与理由:

1. 环境卫生问题处理无效:本人多次投诉公共区域卫生脏乱问题。近日(1月13日)再次投诉“几天无人打扫”,管家仅机械回复“我这边反馈给保洁那边”,再无下文,问题至今未解决。
2. 公共设施维修无限期拖延:对于小区路面破损等维修诉求,物业的答复长期是“已联系施工单位,对方未回复,没有时间节点”,导致问题被无限期搁置,无人负责。
3. 服务模式系统性失效:物业的标准化话术(如“已反馈”、“无时间节点”)证明其服务流程仅为“传递问题”,彻底缺乏跟进、督办、闭环和回访机制,拒绝提供有责任人、有解决方案、有时限的答复,导致所有业主诉求陷入“传达即结束”的死循环。

性质与诉求:
该行为已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物业服务人应履行的维护环境卫生、妥善处理业主诉求的基本义务,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
现要求住建等主管部门:

1. 责令该物业就上述具体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公开、可追溯、有时限的诉求处理与反馈流程。
2. 对其长期“只传达不解决”的敷衍塞责行为进行查处与通报。
3. 协调推动其就服务不达标问题与业主协商解决,为业主后续可能依法提出的减免物业费等合理诉求提供依据。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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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环境卫生问题处理无效
经核查,园区及楼层每日安排专人开展清洁工作,但结合您反映的“多次投诉无下文”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我所要求物业方积极响应业主诉求,深入排查清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化清洁流程和标准。对于园区公共区域,增加清洁频次,特别是垃圾投放点、休闲区域等容易产生脏乱差的地方,确保当天垃圾当天清理,环境整洁。
2、公共设施维修无限期拖延
物业方反馈,路面跑道掉砂问题属于设计施工遗留问题,目前开发商已组织施工单位现场勘查,正推进整改方案制定及费用测算工作。鉴于此,我所要求物业方与开发商及施工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督促其加快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费用测算工作,尽快启动维修施工。同时,在整改期间,物业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业主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服务模式系统失效
物业方反馈部分管家沟通技巧存在不足,针对涉及施工改造的复杂诉求,未能以规范方式向业主说明情况,导致“已反馈”“无时间节点”等话术引发误解。物业方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技能培训,重点提升管家的沟通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要求管家在与业主沟通时,使用规范、清晰、准确的语言,详细说明问题的处理进度,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话术。我所要求物业方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效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定期组织管家进行业务知识和沟通技巧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完善服务模式系统,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业主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如对上述回复内容有疑问,请联系虎门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8516180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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