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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东城碧桂园存在消防隐患

微信用vD6TN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1-13 16:08: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2860
处理用时:6天2小时53分
东城碧桂园住宅楼架空层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点(详见附图),该场所存在以下多项严重的消防安全违规问题:
1、​ 该充电停放区与住宅楼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厅等区域完全连通,没有任何实体防火墙、防火门等有效的防火分隔设施(停放区与内部通道直接相连)。
法规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设置在建筑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功能区域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形成一个独立的防火单元。​ 该场所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有效的防火分隔。一旦该区域电动车发生火灾,火焰和有毒烟气将在1-2分钟内通过敞开空间直接灌入整栋楼的疏散楼梯和公共区域。
2、消防设施缺失:​ 在整个区域内,未看到安装任何自动灭火装置(如简易喷淋、悬挂式干粉灭火球)和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这违背了室内充电场所必须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基本要求。
3、不规范充电:​ 第二张图显示,有电动车停放在充电桩旁,但车身覆盖着厚重的易燃车衣。充电时覆盖车衣,会阻碍电池散热,积聚热量,极易诱发电池热失控起火。
​请求相关部门责令物业立即停止小区架空层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使用,禁止在架空层充电,彻底消除消防隐患。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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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大队派员到场核查。经查:小区安全出口外架空层确有停放电动自行车情况。经了解,小区一期电动自行车约300辆,而室外公共面积又较小,可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严重不足,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公共办公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因客观条件受限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当划出一定的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检查人员已要求物业方切断安全出口外充电设施电源,同时做好临时停放、充电等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如有疑问或举报投诉消防隐患,可致电东城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769-2278011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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