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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办理军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手续问题

用户9xD3E5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1-16 03:54: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3334
处理用时:1小时15分
您好,我是2019年计划分配到东莞的转业干部,需要办理军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请问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哪个科室办理?办理流程?何时办理?退休前几年?还是现在就可以办理?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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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编号2801161008326701】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在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服现役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在2012年7月1日后退役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其2014年10月1日前的服现役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后享受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受理条件: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我市的参保人,尚未核定历史信息(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含当月)申请核定历史信息。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人事档案材料原件。办理地点: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微信小程序“I莞家”预约办事)。注:退役士兵如需办理军龄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无法提供其人事档案材料或人事档案材料无法证明其入伍时间段经历的,可提供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等入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退出现役登记表等退伍资料的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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