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施工过早,影响作息和噪音

用户3frQX6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3-16 09:34: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1966
处理用时:8天8小时3分
主管部门你好,位于东莞市虎门镇白沙社区港美路56号后面新建房,早上6:30分前就开始施工,而且噪声极大,严重影响眨眼休息,比校车出发还早,学生都未起床,严重影响学生作息,教育局现在已明确学生作息时间,希望有关部门能监督。
问政部门:虎门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投诉后,我分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您了解诉求,并于2026年3月19日10时34分派出执法人员联同社区工作人员到虎门镇白沙社区港美路56号后面新建房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自建房确有施工引起噪音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6时至12时,14时至22时为可建设施工时间;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进行施工作业时,其施工时间为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综合考虑到周边为住宅密集区,为保障群众充分休息,执法人员已向施工方作了解释与宣传,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段施工。接下来,我分局将联同社区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如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虎门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9328222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东莞城市管理”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用户3frQX604-09
    该工地存在早上 6:30 左右、中午 13:30 左右使用电锯、切割机等高噪音设备作业,声音巨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与生活,隔一条马路都能清晰听到噪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及东莞市相关规定,午间 12:00—14:00、夜间 22:00— 次日 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早上 6:00—8:00同样不得进行电锯等高噪声作业。该施工行为已明显违反上述时段规定,且噪音分贝远超标准限值。 现申请: 执法部门尽快到场核查处置; 责令施工方严格遵守施工时间:早上 8:00 以后、中午 14:00 以后方可进行高噪音作业,中午 12:00—14:00 必须停工静音; 对拒不整改行为依法予以警告或处罚。
    来自:广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