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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湖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位严重不足,只禁不建存在安全隐患

东莞热心的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4-01 15:30: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5147
处理用时:9天2小时38分
投诉对象:南城区街道办、南城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湖小区物业公司

内容:
本人是东莞市南城街道森林湖小区业主。近年来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增,但合规集中停放及充电区域严重不足,物业长期仅采取清理、禁止停放等措施,却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足够的停放点位,导致大量业主车辆无处可停,被迫在单元门口、道路旁、架空层违规停放,极易引发火灾及安全事故。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区域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目前小区现状明显不符合要求,物业存在管理缺位、整改不力问题。

现恳请相关部门督促:

1. 责令物业立即排查小区闲置空地、围墙内侧、符合消防条件的开敞架空层等空间,尽快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棚及充电设施;

2. 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避免“只清理、不建设”;

3. 加强日常管理,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切实解决业主停车刚需。

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并予以回复,谢谢。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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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南城房管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投诉事项后,我所工作人员立刻向森林湖小区物业公司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违规车乱停放问题,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非常重视,由于小区电动自行车日益增多,早前开发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有限,导致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困难,目前物业公司每天都有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进行劝离和合理摆放,后续物业公司会广泛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在小区合理位置多设置几个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针对所反映情况,我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小区停车场和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小区服务管理工作,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房管所,联系电话:232976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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