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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归还我们住户一个安全无毒气的居住环境

微信用zir8L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02 10:32: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5281
处理用时:8天7小时29分
南城街道莞太路154号宏明花园楼下旧货市场因翻新旧餐具长期在无密闭区域喷漆,致使我们楼道和房间经常嗅到呕吐气味,加上长期使用清洗剂清洗旧餐具,导致通道污水乱流,未做好雨污分流。严重影响我们全体住户出行和身心安全,请南城街道生态环保部门要求这些违规行为做出整改。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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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们于2026-4-2接到您的诉求,并于2026-4-9对诉求进行办理回复。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是“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154号宏明花园楼下旧货市场长期翻新喷漆,散发刺鼻异味扰民”。 您反映的地址为宏远旧货市场,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宏明花园楼下,该市场由多家商户共同分租组成,分租商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大多为:回收、销售新旧办公家具、家用电器、厨具系列、机械设备和货架等商品等,旧货市场的物业管理方为:东莞市宏远电脑通讯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据前期调查了解,市民反映的商户喷漆问题为市场内分租商户私自增加的冰箱、洗衣机翻新喷漆工序。针对此类喷漆问题,环保分局一直积极与社区等多部门开展协调工作,多次劝诫商户不得增设喷漆工序,但效果甚微。后环保分局曾提议在旧货市场建立统一喷漆点,并配套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因提议公示遭宏明小区业主反对,故该提议搁置。2026年4月9日,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联合社区、物业、消防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巡查组现场责令商户立即清理占道堆放的电器设备,恢复道路通畅。同时对市场内部进行了排查,现场对部分商铺责任人进行了宣传教育,明确告知严禁私设喷漆工序。 1.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分类名录中的8032日用电器修理。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分局非此行业(旧货市场经营)的主管部门。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8032日用电器修理不在此名录内,故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因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室内家用电器修理服务,不属于工业污染,故不适用于此法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因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室内家用电器修理服务,均不属于该法条中包括的六类生产和服务活动,故不适用于此法条。 2026年4月9日,电话联系您,并将上述检查情况告知。 根据工作安排,目前针对南城宏明小区存在的相关问题,南城街道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环保分局已委派专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专班各项工作。专班将全面整合执法力量与监管资源,强化协同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整治工作合力,确保问题得到系统治理、依法处置、稳妥化解。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22907173。
二、经了解,就关于宏明花园小区一楼二手厨具旧货市场长期存在违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随意清洗二手厨具导致污水乱流等问题,房管所对此行为非常重视,前期房管所已多次约谈宏远物业相关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宏远物业公司加强该小区公共区域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制止。目前南城街道已组织专班对宏明花园市场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治,各相关部门(属地社区、城管、房管所、消防大队、环保局)及宏远物业公司于2026年4月9日下午已在该小区进行研讨下步整改计划,后续各部门会持续针对宏明花园小区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督导整改。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房管所,联系电话:232976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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