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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明花园楼下商铺违建,喷漆,旧改问题。
用户3MCnIy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4-02 10:34: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5285
宏明花园94年的老房子,现代经典花园2002年的房子都已经旧改了,我们这个小区是被政府遗忘了吗?还是不想管了?以下几个问题有关我们居住环境的安全性。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1.这个小区楼下商铺天天违规操作,喷漆,违建,乱停乱放占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2,楼下商铺天天违规喷有毒漆,有毒气体有害居民居住环境,同时经常性的噪音扰民。3.旧改问题,其他的2002年的小区都旧改了,我们这个94的小区一直没有动静,政府部门是看不到吗?这个南城中心区有这个一栋老,破,小的居住环境吗?不影响市容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生态环境分局于2026-4-2接到您的诉求,并于2026-4-9对诉求进行办理回复。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是“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154号宏明花园楼下旧货市场长期翻新喷漆,散发刺鼻异味扰民”。 您反映的地址为宏远旧货市场,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宏明花园楼下,该市场由多家商户共同分租组成,分租商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大多为:回收、销售新旧办公家具、家用电器、厨具系列、机械设备和货架等商品等,旧货市场的物业管理方为:东莞市宏远电脑通讯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据前期调查了解,市民反映的商户喷漆问题为市场内分租商户私自增加的冰箱、洗衣机翻新喷漆工序。针对此类喷漆问题,分局一直积极与社区等多部门开展协调工作,多次劝诫商户不得增设喷漆工序,但效果甚微。后分局曾提议在旧货市场建立统一喷漆点,并配套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因提议公示遭宏明小区业主反对,故该提议搁置。2026年4月9日,分局工作人员联合社区、物业、消防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巡查组现场责令商户立即清理占道堆放的电器设备,恢复道路通畅。同时对市场内部进行了排查,现场对部分商铺责任人进行了宣传教育,明确告知严禁私设喷漆工序。 1.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分类名录中的8032日用电器修理。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分局非此行业(旧货市场经营)的主管部门。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8032日用电器修理不在此名录内,故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因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室内家用电器修理服务,不属于工业污染,故不适用于此法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因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室内家用电器修理服务,均不属于该法条中包括的六类生产和服务活动,故不适用于此法条。 2026年4月9日,多次致电您均未能接通,未能将上述检查情况电话告知您。根据工作安排,目前针对南城宏明小区存在的相关问题,南城街道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分局已委派专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专班各项工作。专班将全面整合执法力量与监管资源,强化协同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整治工作合力,确保问题得到系统治理、依法处置、稳妥化解。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22907173。 二、社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及最新工作进展回复如下:在南城街道指导下,社区已完成《宏明花园旧货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制定,启动专班组建工作,并于2026年4月9日召开首次工作会议,实地巡查与分析,明确“先劝导、后强制”的工作流程,旨在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源头治理的方式,力求彻底根治顽疾。专班后续将开展全面劝导及限期整改工作,届时亦会同步召开住户、商户代表座谈会。接下来,社区将依托专班机制,紧密联动各职能部门,全力推动整治工作尽快取得阶段性成效。如有疑问,市民可致电宏远社区(22116023) 三、经了解,就关于宏明花园小区一楼二手厨具旧货市场长期存在违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随意清洗二手厨具导致污水乱流等问题,房管所对此行为非常重视,前期房管所已多次约谈宏远物业相关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宏远物业公司加强该小区公共区域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制止。目前南城街道已组织专班对宏明花园市场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治,各相关部门(属地社区、城管、房管所、消防大队、环保局)及宏远物业公司于2026年4月9日下午已在该小区进行研讨下步整改计划,后续各部门会持续针对宏明花园小区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督导整改。 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房管所,联系电话:23297682。 四、关于宏明花园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诉求,现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2005年及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业主可自主协商制定改造方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可向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改造申请。其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含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弱电、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改造、建筑外立面等公共利益相关内容)按实施费用的80%给予补助,其他类型改造内容按实施费用的50%给予补助,且每户补助累计不超过3万元,改造资金除政府补助外,剩余部分由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筹、小区公共收益、社会企业支持等多种渠道共同筹集,具体政策细节可查阅《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9-22988511,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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