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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反馈施工过早,影响作息和噪音,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用户3frQX6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09 23:00:5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6808
处理用时:6天8小时17分
东莞市虎门镇白沙社区港美路56号后面新建房,工地长期在早上 6:30 左右、中午 13:30 左右使用电锯、切割机等高噪音设备作业,声音巨大,分贝严重超标,严重影响正常休息与生活,隔一条马路都能清晰听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及东莞市相关规定,午间 12:00—14:00、夜间 22:00— 次日 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早上 6:00—8:00同样不得进行电锯等高噪声作业。该施工行为已明显违反上述时段规定,且噪音分贝远超标准限值。
现申请:
执法部门尽快到场核查处置;
责令施工方严格遵守施工时间:早上 8:00 以后、中午 14:00 以后方可进行高噪音作业,中午 12:00—14:00 必须停工静音;
对拒不整改行为依法予以警告或处罚。
早上 6 点多、中午 12 点到 2 点都是东莞规定的禁止高噪音施工时间,完全没法休息。请你们尽快上门处理,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早上 8 点后、中午 14 点后才能进行电锯等高噪音作业,中午 12–14 点绝对停工。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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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投诉后,我分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您了解诉求,并于2026年4月14日9时38分派出执法人员联同社区工作人员到虎门镇白沙社区港美路56号后面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自建房确有施工引起噪音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6时至12时,14时至22时为可建设施工时间;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进行施工作业时,其施工时间为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综合考虑到周边为住宅密集区,为保障群众充分休息,执法人员已向施工方作了解释与宣传,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段施工。接下来,我分局将联同社区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如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虎门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9328222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东莞城市管理”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2分
点评:第一、二张相片代表什么意思 ?相片位置离那里很远;请问做一个程序,再范怎样处理?难道影响别人就可以重复又重复,这样有什么作用,又再反馈,不断循环吗?希望不要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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