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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塘厦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对莲湖宝莲路30号废品回收站处罚和整改

王老师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4-10 10:13: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6875
处理用时:4小时22分
塘厦莲湖宝莲路30号的废品回收站有节奏的金属噪音严重扰民,
其作业期间产生的有节奏的金属噪音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心脏和身体健康,并且长达半年之久,
周边居民对其已经忍无可忍,屡次投诉社区无果,因为社区无执法权,社区建议投诉环保局。
因为对于废品回收站加工设备产生的工业噪音,生态环境局才是主要监管部门。 
请东莞市塘厦镇的环保局,一定要履行监管职责,对莲湖宝莲路30号的废品回收站,依法责令其整改或处罚。
让该废品回收站对相关作业设备,做隔音或者降噪处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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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41011414779801】已收悉。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已在热线登记(工单编号:0126041010104678401),该事项目前仍在正常办理中。待办理有进一步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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