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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莞快速路允许货车左侧快车道行驶的投诉

天生怕麻烦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18 15:25: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8596
处理用时:1天22小时18分
尊敬的交警同志:
您好!
本人于2026年4月15日通过“东莞随手拍”分别举报车牌号粤SY09Z8(案件编号:20260415195046303873726)、鄂A7W607(案件编号:20260415173251129872821)的货车板车在53602东莞市南城区环莞快速路段长时间占用左侧快车道行驶(详见附件)。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如果同方向有两条车道,载货汽车除超车外,不得驶入左侧车道;如果有三条以上车道,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车道。粤SY09Z8大货车及鄂A7W607运输商品车的板车均属于载货汽车,而且环莞快速路属于三条以上车道的快速路,除非上述车辆当时正在超车,否则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行为很可能违反上述规定。本人提供的“东莞随手拍”举报视频已充分证明了上述车辆已长时间占道,已严重影响通行效率并存在安全隐患。

然而,该举报被以“环莞快速路允许货车在左侧行驶”为由驳回。因此,特申请贵大队复议,恳请重新核查:

1. 上述两辆货车是否属于法规约束范畴。
2. 如确属违规,请依法查处;如有特殊规定,请给予明确解释。

感谢。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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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法条无误,但请留意该二十七条完整条文。《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可以划设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可以划分为小客车、公交车、摩托车等专用道。”,环莞快速规分了专用车道为左侧小型车、最右侧为大型车等。举例,人行横道上行人是有通行权,但亦是建立是无交通信号灯或信号灯为绿灯等情况,望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执法部门回复存在两处核心错误:1、将货车归入小型车类别;2. 混淆了"专用车道划分"与"允许货车行驶"两个概念。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天生怕麻烦04-20
    按照同志的专业解答,蓝牌货车和挂车均属于小型车,在左车道行驶合乎情理。学习了。
    回复 火星来的纸老虎(来自:东莞市):蓝牌车好像是可以走快速路左道的,黄牌车不可以。。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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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星来的纸老虎04-20
    蓝牌车好像是可以走快速路左道的,黄牌车不可以。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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