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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法摩托车在东莞道路行驶相关规定

用户ccgbdx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4-18 19:56: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8615
处理用时:5天13小时17分
目前查询到的东莞摩托车限行政策是2007年发布的,请问是否现在(2026年4月)按照2007年关于摩托车限行政策、及各镇路段?附下图3张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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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维护我市道路治安和交通秩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04〕171号),其中规定禁止非粤S号牌摩托车进入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和各镇中心区,在我市辖区的107国道(G107)、广下线(S120)、东深线(S358)等国道、省道过境通行除外;200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规定,2007年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行驶,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具体的限行区域您可以登录东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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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论

  • 用户lcLFTl04-26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延期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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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哈侠04-24
    现在连电动自行车都搞不透,他们还有时间研究摩托车?
    回复 doop(来自:东莞市):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低排放的出行选择,也是解决“最后几公里”通勤难题的重要补充方式。 在当前交通拥堵日益严重、新能源两轮车管理趋严的背景下,对合规摩托车采取更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而非简单的全面限行,既可以有效满足市民的合理出行需求,也能通过明确规则、加强监管,倒逼骑行者守法文明驾驶,减少无牌。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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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op04-19
    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低排放的出行选择,也是解决“最后几公里”通勤难题的重要补充方式。 在当前交通拥堵日益严重、新能源两轮车管理趋严的背景下,对合规摩托车采取更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而非简单的全面限行,既可以有效满足市民的合理出行需求,也能通过明确规则、加强监管,倒逼骑行者守法文明驾驶,减少无牌
    回复 doop(来自:东莞市):作为一名长期在东莞通勤的市民,我非常支持本次问政,也恳请相关部门能重新评估并优化我市摩托车管理政策。 当前沿用的2007年限行政策,与近20年来东莞城市交通格局、市民出行需求的变化已存在脱节。对于部分公共交通覆盖不足、通勤距离较远的市民而言,合规上牌、证照齐全、依法行驶的摩托车,是一种低成本、高。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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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op04-19
    作为一名长期在东莞通勤的市民,我非常支持本次问政,也恳请相关部门能重新评估并优化我市摩托车管理政策。 当前沿用的2007年限行政策,与近20年来东莞城市交通格局、市民出行需求的变化已存在脱节。对于部分公共交通覆盖不足、通勤距离较远的市民而言,合规上牌、证照齐全、依法行驶的摩托车,是一种低成本、高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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