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政策解读

勇敢的羊羊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4-21 19:52: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9242
处理用时:6天8小时52分
新的东莞安居房管理条例出台,现在报建是否只能股民才能重建旧房子呢?政策中的《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的人员;》如何解读呢?需要什么条件呢?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于2026年4月27日10时38分致电联系您。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农房建设的申请人应当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的人员。另外,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