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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龙樾花园开发商欺诈销售已查封地下车位
用户XPpoIV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4-29 17:00:4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0882
本人于2024年2月购买龙樾花园三个地下车位(编号:216、217、201),已付全款,后申请办理产权登记,被告知该车位被法院查封,无法解押和办证。现投诉开发商故意隐瞒查封事实,无证销售查封车位,违反《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东莞市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办法》第4条,构成消费欺诈。另外该销售中心在知晓地下车位被查封的情况下依旧通过隐瞒和欺诈的方式销售产权车位,并且还违规销售人防车位,还违规使用车位锁和广告宣传展架占用未销售车位,倒逼业主们购买他们已经被查封的车位。 诉求: 1. 解除车位买卖合同; 2. 全额退还车位款。 3.如果不能办证也不能退款,那么我要求相关部门查封他们车位销售中心,拆除车位上的全部销售宣传广告,拆除违规占用车位的宣传展架和车位锁。给业主们一个宽松自由的停车环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情况后,我们于2026-05-09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05-09对诉求进行办理。根据您提供的资料《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您已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对该车位的使用方式进行约定,协议已明确约定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并无违反相关规定。因该车位涉及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措施,开发商及销售第三方代表表示可协商退租。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局建议市民及时向开发商及销售第三方沟通申请退租,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诉讼等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需了解相关法律咨询可拨打12348。另外,我局已严肃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向业主或需要租购车位的人员充分解释说明物业内待租待售车位的法律状态,在存在法律纠纷风险且未解决的情况下,不应与他人达成相关经济协议,避免产生争议。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207003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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