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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机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欺诈性经营及虚假宣传问题咨询
用户W8MB0H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11 09:38: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3044
该公司于2026年2月10号被立案调查(欺诈性经营、不正当竞争及虚假宣传),知今天2026年5月11日到了法定90个自然日的结案时间,请厚街市场监管管理分局依法提供书面结案情况说明,若需延后30日结案,请提供书面申请获准文件及其延时说明获批文件。谢谢
关于您反映我局执法人员处理广东机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存在不作为的问题的举报,我局已收悉。经核查,现将处理结果回复您。 我局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您反映我局执法人员处理广东机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存在不作为的举报。经核查,我局于2026年2月11日对广东机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一案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处于调查阶段。 关于您反映要求部门提供案件延期理由以及相关审批文件的情况。经核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的规定,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我局决定申请案件延期。 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二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仅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信息依法予以公示,立案调查阶段信息不属于法定公示范围,暂时无法公示,若本案调查终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我局将按程序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如对有关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接到本告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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