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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镇卓越维港小区三区2栋高层单元门厅长期违规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

lris钟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8-17 14:09: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1282
处理用时:1天1小时53分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5号令)第三十七条,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
该小区2栋单元大堂、一楼出入口,长期大量停放电动车,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电动车起火蔓延、整栋楼生命安全风险。
本人多次通过12345提交工单(历史工单编号:042607271259428149901,最新工单:042608110829102497501),街道受理后,隐患依旧反复反弹,没有实现长效整改。现附上最新现场实拍照片为新证据。
诉求:
1、请求消防救援部门上门实地核查,依法查处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责令小区物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巡查,严禁电动车在单元大堂、出入口滞留停放;
3、请书面电话反馈核查处置结果。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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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28081715343017301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042607271259428149901、042608110829102497501,【厚街】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1、接到市民的诉求后,物业公司已安排保安清理单元门口的电动单车,将电动车移到停车位置摆放好,并在群里提醒车主规范停车,针对屡次不听劝阻,乱停乱放的,也将上报执法部门处理。目前物业管家已在业主群推送规范停车相关提示,同时划定三区商铺外围区域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位,方便业主有序停放。我所已约谈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排查,保障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监控设备稳定运行;二是加大电动车充电区域、园区公共区域日常巡查频次;三是持续引导业主文明规范停放车辆,通过业主微信群开展安全停放宣传劝导。后续我所将持续跟进物业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管理措施落地,全力维护小区消防安全与通行秩序。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房管所,联系电话:85998223。2、经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现场存在部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情况,已要求物业服务公司现场整改完毕,并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物业服务公司表示已设立了多个集中停放点,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已计划在完成住户、业主征求意见后,增加集中停放点。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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