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9年的毕业生。现东莞市各事业单位正在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需要该单位提供专升本插班材料或报告登记表 (招生办)、本科高校学生登记表 (文传系)、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教务处) 等3项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核对人签名、日期及公章。然而本人就此多次联系城市学院的招生办、文传系、教务处,这些部门均表示没有这些材料。尤其是文传系 (电话23382522) 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居然让我去找当年的班主任去想办法,荒谬至极,并直接挂断电话不予理睬。我想问,难道学生曾经在这间学校就读到毕业,居然连个可以证明这段经历的材料都没有吗?这是什么样的管理水平?是不是收完钱吐出去了就不必承担最基本的义务了?在此我对城市学院的上述部门作出投诉,要求该学校为我出具上述证明或者其等效证明,并对粗暴挂断电话的行为向我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