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此情况能不能办休学。(医生要求静养三月) ②办理休学的手续



编号:330370
2022-04-03 00:56:22
今年 孩子初三,因为练跨栏迎战体考,不幸腿摔骨折
①此情况能不能办休学。(医生要求静养三月) ②办理休学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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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准予休学:(一)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二)学生参军或出国出境就读的;(三)其他特殊原因的。第二十八条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提供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学生因参军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参军的有关证明。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学生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办理休学时须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第二十九条 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经审核同意休学的,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休学期限为1年。(一)学生休学审批一般程序:学生家长须持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效证明及申请书到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附件9)→学校审核→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收齐所有休学材料后,在新学期开学后20天内,学校汇集所有休学情况,打印出“ (学校)休学学生呈报表(附件20)” (一式两份),并附上《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效证明,小学报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审核、初中先报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备案后再报市教育局审核、普通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如有疑问,可联系学校所在镇街教育部门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