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21年开始在松山湖工作,缴纳社保。为了小孩上学,小孩跟随他妈妈22年迁到了松山湖户口。 小孩今年申报小一,第一志愿是松山湖一小。小孩母亲本科学历。我的学历硕士,所在企业可以申请B1的名额。 今年招生政策出来,以及多方途径了解到往年一小的最低录取分数后,单靠小孩母亲的A2类积分是不够的,可我们已经来不及把小孩的松山湖户口迁走。 我们面临现在的问题,暴露A2 B1类的设置条件不合理的一些问题: 1. B1类 为何限制小孩户口必须 东莞户籍。 这是企业优待名额 ,讲究的是给企业的贡献。 为何因为小孩户口是东莞松山湖户籍 就不能享用? 我只能理解为:不欢迎小孩子随便加入松湖户籍。 2. 既然B1类限制了东莞户籍 那么A2类为何不能取父母谁高分以谁的名额申报。 3.往年的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 为何不光明正大的公布出来让大家提前做评估?去年是因为分数修正 我们才能看到一些片面的排名和分数,但是没有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 以上内容,还望松山湖的领导重新审视招生政策A2 B1类条件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