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21116

2025-06-01 06:50:58

投诉东莞市教育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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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elsChp 来自:广州市

国家明确规定中学生8:00不得上课,小学生8:20前不得上课。并且进一步规定了不得提前开展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东莞四中等学校每天在8点前组织早读、早操等教育教学活动,不让学生充分休息,严重违反国家规定。

问政部门:  教育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根据您反映问题,现回复如下: 市民所反映的政策规定来自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民所提及的“中学生8:00不得上课,小学生8:20前不得上课”原文是“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我市要求各中小学校依据文件要求,合理确定正式上课时间。市民所提及的“不得提前开展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原文是“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所针对的是实行走读的非寄宿制学校学生。针对寄宿制学校,文件要求是“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据查,第四高级中学的作息安排能够保障“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8小时”的文件要求,同时也与市内或周边地市其他寄宿制高中学校作息时间基本一致。 我局要求学校加强对政策的宣传与解读,避免学生和家长产生误解,若市民仍有疑问,请拨打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电话28330830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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