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2024年4月第一次来东莞工作,2023年已在重庆市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2024年6月取得硕士全日制证书,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东莞市今年的创新人才补贴?该以什么类别申领?如果我想以中级会计师职称证书还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补贴,这两种的类别需各自准备的附件是什么?谢谢!
编号:551412
2025-11-19 08:40:19
关于申请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
你好; 我于2024年4月第一次来东莞工作,2023年已在重庆市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2024年6月取得硕士全日制证书,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东莞市今年的创新人才补贴?该以什么类别申领?如果我想以中级会计师职称证书还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补贴,这两种的类别需各自准备的附件是什么?谢谢!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尝试拨打您所留联系方式,但无法成功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回复如下:中级会计师职称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中级职称证书在引进前取得,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提出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建议市民查阅2025年申报公告中有关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的个人申请材料目录和材料要求,在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下,于受理期内提出相关补贴的申请。根据《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规定,申领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2、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 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旦],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目前《2025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通告》已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发布,您可访问“公示公告”栏中的“通知公告”版块浏览相关内容。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