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泽裕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把车租借给未满实习期,刚成年的进行道路运营是否合法合规,- 法规红线:实习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 责任原则:《民法典》第1209条—使用人(驾驶人)担主责;所有人/管理人(租车公司)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 过错认定(租车公司):明知驾驶人在实习期仍租营运车、未审查资质、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年检、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 赔偿顺序:交强险→商业险(常拒赔)→不足部分由驾驶人、租车公司按过错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