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镇,环保局受理问题,你们采样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没,那是密集住人地方,你们说临时堆放,采样与分折数字公布出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未建立管理台账,未采取三防护措施对未无许可证经营,明确规定,己违反国家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因此不符合豁免条件,请问企石镇环保局,他们,堆放固废,符合国家标准没。
编号:567379
2026-02-09 13:16:50
企石镇,生态环境问题
企石镇,环保局受理问题,你们采样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没,那是密集住人地方,你们说临时堆放,采样与分折数字公布出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未建立管理台账,未采取三防护措施对未无许可证经营,明确规定,己违反国家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因此不符合豁免条件,请问企石镇环保局,他们,堆放固废,符合国家标准没。
问政部门: 企石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2月12日对诉求进行办理。您反映的企石镇环镇路555号堆放钢铁的问题,企石生态环境分局已派员调查。经调查,您反映的位置为东莞市高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循环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属于固体废物。鉴此,企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企石生态环境分局将对该案件进行跟进。如有疑问请联系企石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8666100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2026年2月14日 (联系人:陈柏坚;联系电话:0769-866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