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管部门: 本人系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阳光海岸小区住户。经查询,我户本期用水量为13 立方米,属于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范围,对应官方水价为1.88 元 立方米。 目前小区物业按3.54 元 立方米代收代缴水费。我已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咨询收费构成及依据,未能得到明确解释。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不得加收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现特向贵单位咨询: 该小区3.54 元 立方米的代收水费标准,具体包含哪些合规项目? 代收代缴环节是否存在违规加价、违规收费行为? 该收费标准是否符合东莞市现行居民用水价格政策? 恳请予以核查并明确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