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0156

2026-03-07 16:53:10

物业不按政策办事,宏明花园凤凰广场不适合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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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QRoXf 来自:广州市

宏远集团旗下宏明花园凤凰广场小区存在如下严重现象,此现象导致不适合居住。 1·商户长年霸占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2·商户使用化学药剂清洗二手厨具,导致广场长年污水横流, 3.商户收购的二手家电,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下使用刺激性的油漆翻新家电,污染环境。 特此申明,不要跟其他单号合并,请重视。谢谢!

问政部门:  南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们于2026-3-8接到您的诉求,并于2026-3-13对诉求进行办理回复。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是“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宏明花园东南侧商户使用刺激性油漆翻新家电”。 您反映的单位为宏远旧货市场,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宏明花园楼下,该市场由多家商户共同分租组成,分租商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大多为:回收、销售新旧办公家具、家用电器、厨具系列、机械设备和货架等商品等,旧货市场的物业管理方为:东莞市宏远电脑通讯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据前期调查了解,市民反映的商户喷漆问题为市场内分租商户私自增加的冰箱、洗衣机翻新喷漆工序。针对此类喷漆问题,我分局一直积极与社区等多部门开展协调工作,多次劝诫商户不得增设喷漆工序,但效果甚微。后我分局曾提议在旧货市场建立统一喷漆点,并配套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因提议公示遭宏明小区业主反对,故该提议搁置。2026年3月9日,我分局工作人员联合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现场责令商户立即清理占道堆放的电器设备,恢复道路通畅,同时对周边商铺责任人进行宣传教育,禁止私设喷漆工序。目前我分局持续开展监管,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推进问题整改。 1.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分类名录中的8032日用电器修理。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经发部门是此行业(旧货市场经营)的主管部门。 我分局非主管部门。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8032日用电器修理不在此名录内,故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因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室内家用电器修理服务,不属于工业污染,故不适用于此法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因宏远旧货市场内涉投诉翻新家用电器商铺属于室内家用电器修理服务,均不属于该法条中包括的六类生产和服务活动,故不适用于此法条。 2026年3月13日,电话联系您,并将上述检查情况告知。目前,我分局已联合社区及物业管理方,组建专项联合巡查队伍,开展专项巡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巡逻管理,对发现的商户喷漆作业行为,将依据管理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同时,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推进问题整改。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22907173。就市民反映相关问题,我所非常重视。关于宏明花园二手厨具旧货市场长期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前期我所已多次约谈宏远物业相关负责人,并对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进行督导。由于该小区属于商住混合小区,1-2层为宏远电脑通讯城,集中经营二手厨具电器,商户经营范围特殊,导致物业管理困难。后续我所会持续督促物业加强管理,并要求物业公司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反映协助处理。如市民对商户侵权行为不满意,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个人权益(咨询电话:12348)。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房管所,联系电话:232976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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