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0555

2026-03-09 13:54:19

1. 关于严禁占用教师正常上课时间开展非教学活动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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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P3aqh 来自:广州市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现如实反映情况: 上学期教研员多次安排、要求教师占用正常上课时间,外出参加各类排练、活动等非教学任务,严重挤占正常教学时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这学期同样) 教师既要完成日常教学、备课等本职工作,又要按教研员要求频繁停课排练、参加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压力极大。 这种做法严重耽误学生正常学习,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加重了教师不合理负担。 在此恳请教育局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核实,规范教研员工作安排,严禁占用教师正常上课时间组织非教学活动,切实保障教学秩序,维护教师和学生的正当权益。

问政部门:  凤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艺术团活动的背景与目的 为提升我镇音乐教师专业素养,解决部分教师专业结构失衡、实践能力薄弱等问题,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教研组联合镇文化服务中心于2025年9月成立凤岗镇教育教师艺术团,旨在通过“全员参与、团队训练”模式,促进教师从课堂教学向艺术实践延伸,最终提升美育教学质量。该活动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并非与教学无关的“非教学任务”。 二、关于您反映的“占用正常上课时间”等问题 经核查,艺术团训练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五上午9:00—12:00,我中心已提前协调全镇中小学教导处,将周五上午的音乐课统一调整至其他时段,并通过调课、代课等方式妥善安排原教学任务,未出现挤占学生正常上课时间的情况。自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艺术团共开展训练10期,承担展演2次,教师参与总时长约40小时,占学期总工作时间的5.5%,属于合理专业发展范畴。同时,艺术团实行灵活的请假制度,上学期共批准教师请假132人次,充分保障了教师因行政事务、工作冲突、健康原因等个性化需求,无强制参训或超负荷安排。 三、关于训练与教学关联性 训练内容紧密对接音乐学科核心教学能力(如声乐技巧、舞蹈编排、器乐合奏等),有助于教师提升课堂示范水平,反哺日常教学。艺术团在市级活动中获得好评,也体现了我镇艺术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最终受益的是学生。 综上,我中心认为,艺术团训练是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服务课堂教学的常态化活动,时间安排合理,未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也未加重教师不合理负担。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中心将继续严格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的统筹监管,坚决杜绝随意摊派非教学任务,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如有疑问,请致电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电话:8777633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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