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0682

2026-03-10 09:38:45

塘厦诸佛岭大岭古街乱堆乱放整治懒政

处理用时:10天7小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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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卓 来自:东莞市

位于塘厦诸佛岭大岭古街,车辆以及旧货乱堆乱放,导致通行困难。1 月份已经投诉过一次,东莞阳江网也暴光这个问题,但是没过两个月,又重新死灰复燃,没有人管,民生工程必须长期去管理,不能懒政,请领导们重视~到时候叫 DV 现场过来就不好了

问政部门:  塘厦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3月12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3月12日对诉求进行跟进办理。 2026年3月12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前往“塘厦诸佛岭大岭古街”,针对您所反映的商铺占道经营情况,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涉事商铺的负责人,并向其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强调了占道经营行为的危害性。执法人员已明确要求该商铺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消除其对市容市貌的影响。目前,该负责人员已将摆放的物品搬回搬离,我分局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 下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路段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密切跟踪,并严格按照法规进行处理。我分局将对任何路段及商铺存在占道经营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保障道路的畅通和市容市貌的整洁。再次感谢您的反映,如有任何其他问题或建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79。 交管大队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于2026-03-17对诉求进行办理。 接到该市民的投诉后,塘厦公安分局塘厦交管大队以及辖区所属派出所警务管理部门针对该市民反映的问题情况,我大队已联合辖区警务管理部门加强辖区路段巡逻监控及执法力度,并同时将市民诉求分发至各所属辖区警务相关管理部门,遂对违法乱停乱放的车辆将依法查处,采取流动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对符合处罚情况的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劝导,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在此,如市民日后再次发现机动车涉嫌存在的交通违法的情况,可拨打122报警反映,我大队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交管大队,联系电话:879103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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