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富西路求富路花园外围非机动车道减速带是小区私自设置还是交管部门设置的? 此小区物业擅自设置间隔不足3米的4条减速带严重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小区门口非机动车道属其功能是保障非机动车安全通行,设置减速带可能影响非机动车的稳定性(如导致电动车失控、自行车链条脱落),甚至引发事故。 小区门口非机动车道属于公共通行区域,其减速带设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橡胶减速丘》(GAT 487-2020)等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 禁止擅自设置:需经法定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小区门口非机动车道属于“道路”范畴,设置减速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未审批的擅自设置行为涉嫌违法。 2. 设置标准:连续数量与间距的限制 根据公安部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橡胶减速丘》(GAT 487-2020):“严格要求限制速度的路段,可在路段内纵向设置多条减速丘,但连续设置不得超过5条,减速丘间距宜为10米至30米。” 若4条减速带连续设置且间距小于10米,则违反此标准,属于“过度设置”。 3. 非机动车道设置减速带的禁止性规定 《橡胶减速丘》(GAT 487-2020)明确规定:“不宜在城市主干道、公交车专用道、非机动车道设置橡胶减速丘。” 如果为交管部门设置请公开审批许可,并做出合理解释为何需要4条,如为该小区物业私自设立请予以无理由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