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8:59,在东莞市寮湖路往工业西路方向(附近有香顺-宴窝喜宴),路边拍摄到车牌号为粤SU6635(挂车号牌粤U6635挂)的吸污作业车辆,违规停放在马路中间的直行车道内,未开展任何作业,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直接占用了正常通行的车道资源,导致该路口早高峰时段严重交通拥堵(三车道变成一车道),严重影响包括本人在内的大量市民的正常出行。以及该路段修路什么时候能作业完成?已修路半年有余,是否考虑下市民们的正常出行呢? 一、投诉事由与事实依据 1. 违规占道事实:该车辆为市政环卫类吸污作业车,当日在路口直行车道内长时间静止停放,无任何作业动作(无人员操作、无管道接入、无作业警示),属于无正当理由占用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 2. 造成的影响:事发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该路口车流量极大,车辆占道直接导致后方车辆排队拥堵,通行效率大幅下降,本人及周边车辆被迫等待、变道绕行,严重影响了正常通勤,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 证据留存:本人已拍摄现场照片(附后),清晰记录了车辆号牌、停放位置、现场路况等完整信息,可作为事实依据。 二、投诉诉求 1. 请贵单位依法核查该车辆的归属单位、当日停放原因,对其违规占道、影响交通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涉事单位整改。 2. 请督促涉事单位加强作业车辆管理,规范作业流程,严禁无作业占道、违规停放等行为,避免此类影响市民出行的事件再次发生。 3. 请将本次核查、处理结果以书面短信形式反馈至本人,保障市民的合法出行权益。 三、补充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作业车辆作业时也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保障通行安全。该车辆的行为已明显违反相关法规,且在早高峰时段造成拥堵,性质较为恶劣,恳请贵单位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