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寮步城管执法局回复不实失望,无出示问题对应的证据,只敷衍、推脱、回避1对于已纳入历史存量建筑范围的建筑物,政府哪个部门同意“不用报建审批"就可拆旧重建,出示证明文件。2寮步镇民房办书面复我:2022年10月9日已作出“不同意新沙二街X号报建”后,其至今再无报建申请。我发现违建行为并举报,居委会也监测到卫星图斑变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上报其未报先建违法行为。请出示2022年新沙二街X号卫星图斑变化,证明该建筑物是历史存量建筑还是拆旧重建?是空地并无建筑物?翻查卫片真相。3执法人员只通过无人机从上空拍摄,并未进入违建房实地核查,就断定其建筑物属于历史遗留及翻新修缮。该建筑物无论从墙体或钢筋等用材,都是现代新颖,并不符合历史遗留建筑。超25年的建筑差距,难道执法人员分辨不出来?或是能力有限,人岗不配?责令执法部门实地核查所谓的“翻新修缮”,提供修缮证据,实事求是,公正对待,不偏袒。4宗地图上的“砖2”与无人机拍摄图片对比,明显两处“砖2”建筑物仍在,并无拆除,已拆除的只是砖2”旁“空”的建筑物。虽宗地图标示为“空”,但经自然资源局核查这“空”地是未确权的地块,并非违建方所有,却被其擅自占用建高三层。故在2025年4月16日依法被拆除这违建房。责令执法部门发函给自然资源局,联合多部门核查宗地图上坐标J1∽J6,其地块是否超出红线范围,是否侵占他人土地?依法认定其违建,强制拆除。5我方与违建方协商,拟定签《和解协议书》,2025年3月31日当我方签完《息诉罢访承诺书》及《和解协议书》后,违建方又反悔不同意签名。执法部门却以我方已签《承诺书》为由搪塞我,哪怕我提供有力证据,其也只是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不负责任。2025年10月31日经寮步镇张书记接访,并批评经办的卢姓执法员,《承诺书》无效,我仍有权举报其违建。责令执法部门不要再用这《承诺书》来遮掩懒政行为,严格履行本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