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7648

2026-04-14 09:59:25

关于上岭咸爬头地块违规露天处置建筑垃圾的投诉信

处理用时:15天0小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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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2026 来自:中国

致:莞城街道办事处、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一、违法事实及地点详情 1.违规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上岭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 “上岭咸爬头” 地块(原规划用途为临时停车场或盆景花场); 2.违规行为:该地块被擅自改变用途,露天开展建筑垃圾分解、中转作业,未采取任何密闭措施(无封闭车间、密封输送设备),未配备抑尘设施(无喷雾、洒水、除尘设备),属于典型违法处置行为; 3.具体危害: ◦扬尘污染:作业时大量粉尘无组织扩散,导致周边居民门窗无法正常开启,衣物晾晒、日常出行受严重影响,长期吸入易引发呼吸道疾病; ◦噪音扰民:破碎设备、运输车辆运行产生高频噪音,昼夜持续(尤其夜间作业时),严重影响居民睡眠休息,超出居民区声环境限值标准; ◦违规用地:地块原规划为临时停车场 盆景花场,擅自改为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违反土地使用规划要求。 二、核心诉求(明确处理要求) 1.恳请立即派员现场核查,责令责任方停止一切露天建筑垃圾分解、中转作业,查封相关设备,杜绝扬尘和噪音继续污染; 2.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对违规单位 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责任; 3.要求责任方限期清

问政部门:  莞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莞城城管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罗沙经联社现场核查,东城中路莞城段达鑫创富中心旁为上岭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该合作社当前正对地块进行平整施工,不涉及设立砂石中转场地或建筑垃圾受纳场地。该分局执法人员于4月17日到达现场跟进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不得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法律上并未对周末和节假日施工作出限制,该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处施工方负责人整改,严格遵守法定施工时间,不得超时施工扰民,同时优化施工作业项目安排,及时洒水避免扬尘,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同时,罗沙经联社已要求承租方清理堆放的垃圾。另外,莞城城管分局工作人员于4月21日拨打您电话,但未能接通,无法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城管分局22304422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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