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召开会议,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于会议纪要,我在镇区社区内有一块面积较大宅基地,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当时政策限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证件只能有120平方,且红线与实际土地使用情况不符,即红线规划极度不合理,(红线图有一部分在公家道路上,而有一部分在围墙内的建筑亦无规划红线在内),此前已前往社区居委会咨询和旁边邻居均表示无争议(因多年前已与当时村委会签署购买协议现居委会亦表明无争议),但是我需要重新规划申请更改红线图时却被告知只能按原有建筑重新办证(旧时部分建筑已倒塌),即红线图面积只能减不能重新规划(我指的重新规划均在我原有使用的土地围墙范围内,村民村委均表示无争议),这对我方极度不公平,我想知道这还有办法解决吗?
